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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(第2页)

彼时还没长个,小豆丁一样的凌杨一梗脖子:“我就不改!改了更没面子!老子不怕他们!”

凌大壮拍桌大笑:“好,是我儿子!”

但是最终也没买那套靠近动物园的房子,时至今日,杨美玲还经常逗儿子:当年那套房子可是大热学区房,要是买了,现在起码值八位数,你看你的面子多值钱。

综上所述,凌杨本人,对于动物园,真的没有什么好感。

听到谢与非说出“动物园”这三个字的时候,他简直要当场炸毛,冲那奇怪的女人大喊:“你这是什么意思!”

但是想到自己要维持的霸总风度,硬生生把音调压低了一个八度,拗出来关沛所谓的“霸总低音炮”:“要去动物园?什么意思?”

谢与非抬头看看他:“动物园有小貘了,我要去看看。”

虽然凌杨不知道“小墨”是个什么东西,但是反正不去看羚羊就是好的,没有故意侮辱他的嫌疑,那就去吧。

然后,两个小时以后,他就在动物园的洗手间里后悔不已,十分想要就此在隔间里自闭。

说起来这个事还是要怪关沛,在商场里的时候,这小子死活说他穿的鞋太休闲,不是霸总款式,忽悠他买了一双油光锃亮的尖头皮鞋当场换上。

结果这鞋磨脚。

坐在饭店里吃饭倒是没什么感觉,可是一跟谢与非进了动物园,凌杨就觉得大事不妙。

谢与非一见了动物,马上换了一个人,眼神里的光亮简直像在恋爱。

广告里经常演,一个女明星往脸上抹了点啥护肤品,一层滤镜打上去瞬间容光焕发。

谢与非现在就是那个打了滤镜的状态,每一根头发每一寸皮肤都透着开心,看完狮子看老虎,围着猴山上蹿下跳辗转挪腾,力求看到每一只猴的每一个角度。

凌杨再怎么想装霸总,也知道动物园是公家产业,没法大手一挥说这片猴山我承包了,只能老老实实跟在后面伺机惹人讨厌。

比如偶尔说说这猴子真丑,屁股太红了。

谢与非就扭过头跟他解释:“那是这个雌性在发情,红色是因为充血造成的。你觉得他们丑,他们说不定还觉得人类丑呢,不长毛,动作迟缓笨拙,还长了个傻大个。”

凌杨还没等想出来更讨人嫌的回击,就感受到了一阵钻心的脚疼。

此时谢与非看完了猴,准备往下一个动物处移动,凌杨趁势提出要去个洗手间。

进了隔间一脱鞋子,果然脚后跟已经血肉模糊,一瞬间凌杨想起来小时候杨美玲给他讲过的故事:灰姑娘的两个姐姐,为了穿进去王子送的水晶鞋,一个切掉了脚指头,一个削掉了脚后跟。

他现在可能就是削掉脚后跟的那个姐姐,连皮带肉,浸入骨髓的疼。

而看谢与非的架势,今天下午不走个两万步是不会罢休的。

凌杨倒吸一口冷气,在洗手间里陷入了深深的恐惧。咋办呢?出去吧,脚后跟真的疼,作为一个霸总,他也不可能把皮鞋后跟踩塌当拖鞋穿。不出去呢?会不会被人认为是肾不好?

不行!头可断血可流,肾坚决不能不好!

想到这一茬,凌杨狠心把脚塞回了鞋里,踩着视死如归的坚定步伐,踏出了洗手间的大门。

然后他发现,谢与非不见了,发微信也不回。

凌杨只好边走边伸着脖子张望,还要时刻注意不要露出脚后跟疼的瘸态——霸总怎么能瘸呢!

讲真,鞋子磨脚时候还要装霸总,实在很考验毅力。

一边要腰背挺直面无表情,一边要时刻保持脚后跟和鞋的距离,不小心挨上了也不能呲牙咧嘴地喊疼,只能一边走一边咒骂关沛挑的这倒霉鞋。

现在的眼泪,都是早晨起来时候脑子进的水。

好在谢与非离得不远,就在斜对面的的水池旁边看水獭。

凌杨找过去,见她伙同一群小孩子趴在栏杆上,目不转睛盯着那些毛皮光滑的动物在水里钻进钻出,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,一层绒毛泛着金光,像夏天刚摘下来的水蜜桃,也像刚才看过的金丝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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