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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(第1页)

虽然我偶尔也在夜晚出门,然而我对飞车之类无感,来自飞车受害者的辩解。

不能掌控自己的感觉让我头皮发麻。

“好吧,”提姆蔫蔫接过粉色猪猪气球靠在我身上。

不是我的那个,是我们进来后重新买得同款,据说是最受小朋友喜爱的猪猪气球,我们买到就是赚到。

玩偶手上最后一只粉色猪猪气球,确实挺受小朋友喜爱,除了超人外卖得最热产品。

可爱可以战胜一切,我们两人被可爱地五迷三道。

“我们去鬼屋还是迷宫,”我在游园攻略手册上犹豫,“向左是鬼屋,向右是迷宫,我你想去哪个?”

提姆打起精神,“迷宫好像没什么玩的,鬼屋很容易出戏诶,”经历多了,你的情感阈值会不断增高,抗压能力不断增强,面对这些你会发现普通人认为刺激有趣的活动在逐渐褪色,生死之外全是一种钝感。

提姆说不上好,飞车给他带来更多的是加深记忆里的感觉,而非生理心理上地刺激。

“那就是鬼屋了,”我把我的气球系在提姆手腕上,“先放你这,我去买冰淇淋,换种口味,巧克力草莓口味地感觉没哥谭好吃,你想要香草口味吗?”

“和你一样。”

“ok。”

我回来时,提姆左手右手都是气球,他正在把左手自己的气球也系在手腕上,一只手系气球让他看起来有点笨拙。

我让提姆拿冰淇淋,我给他系。

我笑他:“你也有不擅长的。”

提姆开个玩笑:“我也不会事事都擅长,甚至蝙蝠侠都不会。”

我瞥了提姆一眼,这是他在揭穿身份后

我对自己混在蝙蝠侠大部队里毫无违和感有种迷之困惑。

人类悲欢并不相通,他们有说有笑,我和提姆被他们夹在中间身体僵硬,也许只是我一个人感到不适。

最前面是蝙蝠侠和超人,然后是夜翼和神谕,中间是我和红罗宾,我旁边是罗宾和超级小子,有时候他们也会掉到后面,我在此赞美大都会游乐园——路修宽了。

我想和他们保持十米,不用,只用五米距离即可。

让游客误会我们是些陌生人的程度。

蓝眼睛和蓝眼睛聚集在一起,中间还有大半个阿美莉卡认识地花花公子,来来往往地游客经过我们看我们两眼,走了回头再看两眼,回头率嘎嘎高。

我猜测布鲁斯韦恩在大都会是稀有品种,比超人还可遇不可求,众所周知韦恩老爷虽然花心热爱极限运动但宅。

重要地是脸,我已经发现不下三十个举着手机拍照了,有年轻美丽的姑娘,有俊朗帅气的小伙。

??

乱入了什么奇怪东西。

全程精神疲惫大于身体疲惫,下次还有这种好事别找我,我不想被人追着打探我和提姆是什么关系了,都是朋友到我们这里为什么一定要再三确认?

他们不是都知道吗还问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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