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是第二封:【老师今天夸我在音乐上很有天赋,学校的钢琴手感真棒,音色也好,令人爱不释手。】
【我今天学会了一首非常简单的初学曲目《致爱丽丝》,真希望有机会可以弹给你听。】
【老师今天炫技了,是《狂蜂飞舞》,我恐怕永远也达不到老师的高度。】
一封封信,写满了诸伏高明对于音乐的向往。
突然有一天……
【老师死了。】
琴酒去了解过那起案件,当时他去见高明还不是很方便,所以只远远望了他一眼。
诸伏高明静静地站在社团的门口,没有旁人在,他身后的门口正对着孤零零的钢琴,却已经无人问津。
那起案件,当时是以“自杀”结案的。
【我的老师她不会自杀,她是飞鸟,是奔走在旷野间的小鹿,她的人生充满自由与向往。】诸伏高明曾在信中这样描述过那个音乐老师,一字一句皆是向往与眷念。
诸伏高明当时刚刚成年,虽然拿着奖学金,但大多数贴补家用了,还未成年的时候常年寄宿在亲戚家中,让他格外感激。
诸伏高明离开了音乐社团,然后便再也没有提到过钢琴。
“相比起贝斯,钢琴要昂贵多了。”琴酒感慨。
“钢琴?”苏格兰茫然地看向琴酒,问:“你会钢琴?”
“会一点。”
准确来说,是很会。
诸伏高明没少和他谈论钢琴,不管是识谱还是实践,琴酒当时除了和对方见面不方便,钱财方面其实是格外充裕的,他请了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专门教授他,然后在三个月内学会了包括《狂蜂飞舞》在内的28首曲目。
再之后……
诸伏高明的音乐老师死了,从那之后两人就很少再聊起音乐了。
“书房里就有一架钢琴,你没有看到吗?”
“我看到了,我以为是装饰品。”苏格兰真的是这样认为的,毕竟以琴酒每天的忙碌程度,他真的很难想象对方中途去进修个钢琴。
那太荒谬了。
很快的,苏格兰兴奋起来,用期待的眼神望着琴酒,问:“你可以为我弹首钢琴听吗?”
琴酒则十分直接:“你脑子没毛病吧?”
苏格兰:……
干嘛啊?突然打击他!
突然聊到了钢琴,还说自己会弹,接下来不就应该弹给心仪的人听了吗?为什么到琴酒这里就整段垮掉了啊!
“开始吧。”琴酒坐到了沙发上。
看着琴酒审视的目光,苏格兰无语地先去把粘豆包下锅,然后抱起贝斯,当着琴酒的面弹奏了一曲《故乡》。
贝斯声幽幽,又轻轻慢慢,宛如温柔的女子在耳边低吟浅唱,令人很容易便深陷其中。
苏格兰的弹奏水平很不错,琴酒虽不是音乐大家,但也可以听得出好赖,在一曲终了后轻轻拍了拍手算作鼓掌。“我弹的怎么样?”苏格兰笑着问,像是在寻求夸奖。
琴酒对苏格兰也从不吝啬自己的夸赞,点头,道:“很不错,你在音乐上很有天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