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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1页)

还好吧,我想。虽然“能者多劳”的大帽子始终跟着我走,但至少我处理得还算游刃有余,也确立了我的风格--老天保佑,终于,我有风格了。

我是冷淡的杜菲凡,虽然我参与各种活动的推展,但并不热络;可以做好许多事,却也不多事。

人类真的很奇怪。我并不是长袖善舞的人,讲话也略显尖酸刻薄,不太留人情面;但不盖你,我五专时期居然是个挺受欢迎的人物,有的人甚至还拿我当偶像看。怪异!骂她们无聊也没用,搞不好更倾心。

我并不美,也不丑,也就是大家平常上街随处可看到的那种寻常长相的女子;中等身材,略高,一六七的身长让我颇满意自己吸取的空气比他人新鲜许多。不过因为国小时曾当选过童装公司举办的“可爱小学生”

想来也不免惭愧。除了学生时期打工过之外,出社会之后从未自己赚过一毛钱。

在上星期吹熄了蛋糕上的“29”数字蜡烛后,这几日来,我总是意思意思的在反省。为每天的清晨做一点有意义的事。不知是孔老头哪一个门生说的:吾日三省吾身。我每天自省一次的诚意想必孔夫子也会感动得很。若不是隔了数千年的时光河,我必是他座前结成夫妻,称了那些老人家的私心。

他们居然还有脸对我呼天抢地的大叫,我们可是顺了他们的心去结婚呢。至于幸不幸福就不能给予保证书了,不该要求太多的。

任何一个人都不该把自身私心的期盼加诸在下一代身上,妄想操控别人生命运转的方式。瞧!眼下不就糗了?发现我们夫妻并不恩爱,气得跳脚。

如果我是那种温顺脆弱的女性,早不知道去上吊几次了--为了自己的不幸福,以及父母长辈高压的手段断送一生。他们只为了自己高兴顽性去捉弄下一代,没什么大脑去想更多的事,以为结了婚就会有爱。幸好我这人别的好处没有,就是性格够坚强,对感情也没太多憧憬;与朱棣亚凑和着过日子,当个顶客族也不错。光是他每个月给我充足的零用钱便够我感动得为他做牛做马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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