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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章(第1页)

江柠歌哪能真劳烦江延庭动手,忙给冬雪示意:“冬雪去好好拿着,先锁进我那个百宝盒里。”

冬雪应了声,赶在江延庭前面接了这桩活儿。

“小云集呢?今日怎么没跟来?”江柠歌瞧了瞧江安泰身后,并没有跟小尾巴。

“去方府玩了。”江安泰道,“昨日方家的孙儿来府上玩,两个小家伙年龄相仿,倒是很能玩到一块儿去,今日受邀去人家府上玩了。”

江柠歌了然,这小家伙,还挺擅长交际。

江安泰进了屋,下棋的人从父子俩变成祖孙仨,他的棋艺还行,老一辈的人尤其能吃苦耐劳,学起什么新东西都很刻苦,江延庭则是因为光顾着读书考科举,没时间学旁的,江景墨嘛,纯属懒得,因此江安泰的棋艺竟是三个人中最好的,直接碾压儿子和孙子。

江景墨暗自窃喜,自己终于不是唯一被虐的那个人了。

一个时辰之后,厨房飘出阵阵勾人的肉香,下棋的三个人再也坐不住了,不停地朝门口张望。

饭菜逐一上桌,肉香把三个大老爷们勾得五迷三道,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肉菜一一上桌,口水差点流到碗里。

肉菜的酱色很浓,把子肉、红烧肉、可乐鸡翅、鸡腿和无骨卤鸡爪,都是酱色极重的熟枣红,让人一看口中就开始分泌口水,只有窑鸡色泽还稍微浅些,表面金光,油光闪闪。

三个男人眼都亮了,实打实的一桌肉菜啊,这回绝对能吃过瘾了。

一盆热气腾腾的米饭端上桌,晶莹透亮的白米饭散发出扑鼻的稻香,冬雪给每个人都盛了结结实实一碗,今日这些菜就适合就米饭。

江柠歌最后过来,两只手端着三个小碗,碗中是调制好的蘸料,一碗是香醋,一碗是红油辣子,最后一碗则是剁椒黄灯笼剁椒。

一张三尺见方的大桌子,竟被饭菜占据得满满的,可见今日的饭食有多丰盛。

“大家都别客气,快吃吧。”江柠歌也饿了,没让大家久等。

就等着这句话呢,话音刚落,三个大男人端起饭碗,夹红烧肉的夹红烧肉,夹鸡腿的夹鸡腿,还有盯把子肉盯了许久的……

江安泰就是那个盯着把子肉的,这是道老山东鲁菜,把肥瘦相间的猪肉切成一指宽的肉片,用卤汁卤得入味、软烂,伴在米饭里那叫一个香。

把子肉片又厚又大,肉皮、肥肉和瘦肉相接连在一起,嗷呜一口,一口咬下一半,肉皮筋道、肥肉软烂,瘦肉瘦而不柴,混在一起嚼是把三重美味放在一起享受,软烂的程度几乎不用嚼就能直接咽下,肉香片刻间攻占味蕾,香而不腻,余香满口。

另外一半把子肉用勺子捣碎在米饭里,再往米饭上浇一勺卤汁,一大勺送进嘴里,那个香味能把人香得眼泪直流,把子肉的软烂粘糯融进米饭里,不仅口感好,味道更是酱香味十足,让人欲罢不能。

江安泰把把子肉较劲,江延庭则已经对红烧肉下了口,这两样菜其实很像,细品又有很大不同。

把子肉是用酱油上色,不用糖,符合北方人不喜甜口的习性,肉质整体更偏软烂,硕大的肉片也更符合北方人豪迈地吃法;而红烧肉多用糖熬制上色,糖缓和了猛烈的酱香,吃起来更偏味道柔和的甜咸口,是南方人喜爱的口味,肉质上也更加紧实。

那红烧肉做的亦是一绝,且不说味道,单是那深红的色泽就像羊脂玉一样动人,散发出浓浓的肉香。

江延庭许久没吃肉,夹起四四方方的红烧肉一口一块,红烧肉吃到嘴里嫩嫩滑滑,肥而不腻,瘦肉的部分吸饱了汤汁,十分入味,嚼起来异常酥烂、醇香……

江景墨喜欢吃鸡,上来就先把窑鸡撕巴了。

那窑鸡的表皮布满油光,色泽金黄,像一层绷紧的油皮一样束缚在鸡肉外面,撕下一只大鸡腿,油皮裂开,露出里面粉嫩紧致的鸡肉,江景墨像个大狗一样,嗷呜咬了上去。

薄薄的鸡皮香酥脆嫩,皮下的脂肪囤积并不多,因此根本不会腻口,只有香味留存于口中,鸡肉的肉质紧致爽滑、水润润的,一点都不会感觉到柴,火候给足了,稍稍一吮,鸡肉就从鸡骨上脱离了。

江柠歌把红油蘸料推到江景墨面前,让他用鸡肉蘸着吃。

这碗红油辣子别看通红通红的,其实并不是很辣,更多的是香,表面浮了一层白芝麻,吃起来会更醇香。

江景墨吃过这中红油,知道并不会特别辣,这才敢放心大胆地去蘸,鸡肉浸在红油中,捞上来时表面仿佛刷了一层红油,让人光是看着就食欲大增,醇香的芝麻粘在鸡肉表面,这一口下去,不知道得有多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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