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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41章(第2页)

萧平安更是火速回答,“公子也没买过。”

这可真是个好回答。那问题来了,书架上多出来的这么多书,到底是怎么来的?

多出来一本两本书也就算了,萧元青心大,根本发现不了。但一多就多出整整一排书,萧元青眼睛又不瞎,哪能看不见?

萧景曜认真念书写文章时,一般不让萧平安伺候。萧平安也很奇怪,公子说府学藏书楼的书并不能带回家,这书显然也不是府学藏书楼的。

再一看上面的字迹,萧平安弱弱地开口发问,“瞧着这字迹,倒像是公子的笔迹。”

萧平安很清楚自己是给萧景曜当小厮的,自然会将萧景曜的笔迹记得清清楚楚。现在萧平安都形成了一种直觉,能在一堆或相同或不同的字迹中,凭借本能,第一时间找出萧景曜的字。

萧元青挠了挠下巴,“曜儿这些日子天天挑灯夜读,就是在写书?”

“不对啊,这些个书名,应当也不是曜儿写的?”

萧元青百思不得其解,不明白萧景曜为什么要抄书,惊讶地问萧平安,“抄书不累的吗?曜儿竟然没喊手疼。他要是想看书,邓掌柜估计一见他喜欢哪本,立马大手一挥就送给他,还需要他抄书?”

等到萧景曜散学回家后,迎接他的就是萧元青真诚的发问。

萧景曜无奈地叹了口气,“这都是府学藏书楼中的孤本珍本,寻常书局根本买不到。要是能买到,我也不至于再抄一遍。”

抄书确实累,但抄的是孤本,手再酸都值,权当练习得了。

萧元青眨巴眨巴了眼,还是不明白,“你不是过目不忘吗?为什么还要抄书?”

你的脑子就是绝佳的藏书楼啊!

萧景曜无语,半晌才开口道: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。就算我能记住,后人难道也都如我一般幸运,能过目不忘?趁着现在还不算太忙,我把这些孤本都抄一份。到时候,我们萧家,也算是诗书传家了。”

萧元青当即一拍大腿,“这话得对你祖父说!他要是知道了这个消息,定然会笑得见牙不见眼,然后又去给列祖列宗们上香!”

显然,萧元青对萧子敬每天吃饭睡觉给祖宗上香的三件事了若指掌。如果他还在在家,那萧子敬每天必干的三件事就会扩展成为四件事——再加一件揍儿子。

萧景曜听完萧元青的话后,微微一笑,他是真的很喜欢那些孤本,每一本都是至理名言,让人读完只恨作者太惜笔墨,恨不得让他再扩写十万字。

对于萧景曜来说,抄书的过程也是一个理解吸收知识的过程。他虽然能过目不忘,但记住到理解到熟练运用之间难度层层加大,萧景曜要是觉得自己有个过目不忘的技能,就能天天在家睡大觉,指望着考试就靠纯记忆过关的话,别说连中小三元了,也就县试吃这套,府试都过不了。

萧景曜从来不因为自己得天独厚的天赋而懈怠。既然他已经比旁人多出了一份优势,那他就要努力把优势扩大。领先其他人一点点,其他人会嫉妒。领先其他人太多,到了他们只能仰望的地步,那他们就连嫉妒之心都无法生起。萧景曜还会多出无数崇拜者。

人性,向来如此。

萧景曜只要努力往前走,就能将一些心思阴暗之辈远远抛在脑后。

*

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,说短也不短。

这三年间,萧景曜从原先那个初露少年模样的半大孩子,成功长成为一个颜如渥丹,丰神俊朗的美少年。

正宁十三年,萧景曜堪堪十三岁。

萧景曜遗传了萧家的高个子基因,再加上平时营养搭配得当,才十三岁的萧景曜,看着已经比一些成年男子还要略高一点。

他的相貌完美结合了萧元青和师曼娘的优点,肤色如同白瓷一般,五官轮廓分明,俊眉入鬓,大而长的瑞凤眼中神光湛湛,鼻若悬胆,下颌线堪称完美。单凭颜值就能让人惊艳到忘记呼吸,不知今夕是何年。

萧景曜的锋锐都藏在一身温润的皮囊下,君子如玉,让人见之心折。

再加上萧景曜自身实力的强大,给了他足够的自信,内核十分沉稳,举止优雅从容,遇事镇定自若,轻易就能让人忽略掉他的年龄。

现在萧景曜若是不主动透露出自己的年纪,虽然脸上还有些少年稚气,单看外表,第一次见他的人,绝不会拿他当十三岁的半大少年,一般会往十五六岁上猜。

风姿秀丽的少年郎一枚,每次同唐振源等人上街,萧景曜都能收获无数目光。

柳疏晏都有些嫉妒,勾着萧景曜的脖子恶狠狠地“威胁”他,“老实交代,你是不是老天爷的亲儿子,老天爷怎么什么好东西都往你身上堆?”

要相貌有相貌,要才华有才华,还是家里的宝贝蛋,家中长辈疼他疼得跟眼珠子似的。萧景曜长这么大,还真就没吃过一点苦。

这待遇,说萧景曜不是老天爷的亲儿子,谁信哪?私生子都没这个待遇。

萧景曜这几年和柳疏晏等人玩闹惯了,当即故作惊讶,“这都被你发现了?你知晓了这样绝密之事,要不要想一想我的老天爷爹会怎么收拾你。”

“嘿,给你三分颜料你还真开起染坊来了。”柳疏晏白了萧景曜一眼,忍不住啧啧啧摇头,“亏外人还说你萧景曜风姿如玉,是常明府的谦谦君子。真该让他们来看看你现在的模样。”

萧景曜疑惑地眨眼,“我现在的模样怎么了?不应当也是风姿俊秀的少年郎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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